摘要:渭南交警发布通告中心城区连续4天限行↓↓↓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,保障赛事活动期间道路安全畅通,环境空气质量达标。接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启动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的函》,决定20...
渭南交警发布通告
中心城区连续4天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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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,保障赛事活动期间道路安全畅通,环境空气质量达标。接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启动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的函》,决定2021年10月22日至25日,每日7时至20时,在渭南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20%限行管控措施,具体如下:
一、限行区域
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,汉马街以北,渭清路以东,渭河大街以南;高新区为崇业二路以东,西潼路以北,渭清路以西,310国道(不含)以南所有区域路段(除明确注明之外,以上路段均包含在限行区域内);经开区为城市建成区道路。
二、限行对象
1.在渭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,若尾号为英文字母,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,特种车辆除外)。
10月22日(星期五)限尾号5和0
10月23日(星期六)限尾号1和6
10月24日(星期日)限尾号2和7
10月25日(星期一)限尾号3和8
2.针对国Ⅲ及以下重中型柴油载货汽车等高排放老旧机动车,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实施常态化管控。
3.渭南主城区过境大中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分流绕行措施不变。
三、法律责任
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采取电子警察抓拍、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。
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,按本通告规定执行。
四、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机动车的几类情形
以下特种车辆不受限制:
1.新能源汽车,包括纯电动机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,甲醇汽车;
2.公共汽车、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;
3.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、单位班车、邮政、快递运送及押钞专用车辆、殡仪馆的殡葬车辆;
4.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;
5.大型客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、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;
6.执行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医废收集转运车、保险行业事故勘察车辆、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,园林、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;
7.“领”字头号牌(牌照黑底红字)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。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。
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1年10月21日
临渭区最新人事任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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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0日
渭南市临渭区第十八届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
决定任命:赵峰刚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决定任命:王超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
任命:侯春启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任命:张斌畅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。
任命:张东亮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任命:崔宏武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。
决定免去:李少博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;
决定免去:张占权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。
免去:杨钢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:郭小刚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转发,扩散
(来源:临渭人大、渭南青年网、渭南交警等 编辑:闵盼龙)